港台檢討報告|專責小組批港台編輯問責意識薄弱 投訴機制欠透明度存角色衝突
發布時間: 2021/02/19 11:30
最後更新: 2021/02/19 11:39
政府去年7月因應通訊局接連裁定有關港台節目的投訴成立,及公眾對港台的關注,成立專責小組檢討港台的管治及管理。政府今日(19日)公布港台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,小組批評港台編輯管理制度存在缺失,沒有清楚劃分各級編輯人員的權責,問責意識薄弱。小組建議港台加強編輯管治,制定穩健和透明的編輯流程,以及清楚界定各級編輯人員的責任,並制定一套全面的編輯政策及詳細指引,供所有港台人員遵守,從嚴重違規個案汲取教訓。
小組亦認為,港台處理投訴機制欠缺透明度,不能確保公眾投訴到妥善、客觀及公平處理。在界定投訴是否「節目相關」過於空泛、寬鬆,並不能分辨個案是否涉及編輯方針標準。不論性質是否嚴重,投訴會由被投訴節目的製作人員或單位處理, 存在角色衝突。小組建議,保存投訴調查和跟進紀錄,加強違規風險管理。
此外,小組又批評港台缺乏部門的整體人力資源策略,嚴重依賴全體及兼職合約員工(約400名)及第二類服務提供者(逾1,800名),而節目主任職系公務員過早分流,以致各自為政,分隔管理,而且沒有系統培訓,缺乏輪換及調任安排,令員工甚少涉獵不同工種或專業,阻礙跨界別的協作。
小組又提到,第二類服務提供者並非港台員工或僱員,最初由前立法局財務委員會核准的5個類別,已泛濫到目前的76個工種,工作類別亦與節目主任職系重疊,審批合約、利益申報、行為操守、監察表現等行政管理鬆散。由於第二類服務提供者合約直接由製作單位批出,若把關不力,會出現利益衝突,以及私相授受的風險。
小組建議,制定部門的整體人力資源策略,嚴格審視和理順節目主任職系的角色和核心職能、技能要求和工種安排,加強培訓;亦要檢討過早分流、過早分隔管理的問題,同時確保有台工作人員了解《約章》,以及作為政府部門和公共廣播機構的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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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子謙